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1日讯 河北保监局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廊坊中心支公司银保部于2014年10月至2015年4月期间,虚列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套取费用。
河北保监局表示,天安财险廊坊中支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对天安财险廊坊中支罚款30万元。
同时,梁雪时任天安财险廊坊中支银保部经理,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河北保监局决定给予梁雪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球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