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13 星期六

交行长春违规开立虚假银行承兑汇票

来源:环球网 编辑:张坷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1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消息,交通银行银行长春珠海路支行开立无真实贸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被中国银监会吉林银监局罚款20万元。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条第一款、《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

以下为处罚原文:

吉林银监局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珠海路支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吉银监罚决字〔2016〕1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珠海路支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秦宇航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开立无真实贸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条第一款、《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2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吉林银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6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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