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1月21日讯 11月21日盘后,爱廸新能发布公告,对其近日收到河北证监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情况作出相关说明。
公告显示,由于爱廸新能自2015年6月1日起持有前景水泥5%股权,但并未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也未就此事予以披露。之后,公司于今年6月29日与冀东水泥等相关各方签署《四方股权转让协议》,将所持5%前景水泥股权出售给冀东水泥,同样未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且未对外进行披露。
对此,河北证监局对爱廸新能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诚信档案;对公司实控人、控股股东、董事长闫连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诚信档案,并要求公司及闫连红在30日内向河北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爱廸新能表示接受河北证监局所采取的监督管理措施,不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并表示将进行相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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