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13 星期六

合众人寿因存在部分客户信息不真实等违法行为被处罚

来源:环球网 编辑:张坷

千龙网北京11月21日讯 近日,中国保监会官网发布的冀保监罚〔2016〕11号行政处罚书显示,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中心支公司因存在部分客户信息不真实、客户回访不符合要求等违法行为,被处罚。

行政处罚书显示,经查,合众人寿邢台中支存在两大违法行为: 一是合众人寿邢台中支核心业务系统中部分客户信息不真实。二是合众人寿邢台中支客户回访不符合要求。

合众人寿邢台中支上述行为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被河北保监局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8万元。合众人寿邢台中支上述行为二,违反了保监会《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依据《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被河北保监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两项罚款合计21万元。

韩欢欢时任合众人寿邢台中支银保部经理,对上述行为一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被河北保监局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罗明时任合众人寿邢台中支总经理,对上述行为一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被河北保监局决定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罗明对上述行为二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被河北保监局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两项罚款合计3万元。

靳利涛时任合众人寿邢台中支运营部经理,对上述行为二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被河北保监局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罗明时任合众人寿邢台中支总经理,对上述行为二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被河北保监局决定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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