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1月21日讯 近日,中国保监会官网发布的冀保监罚〔2016〕9号行政处罚书显示,因虚列工资套取费用,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廊坊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天安财险廊坊中支”)和相关负责人被分别处罚款30万元和给予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
行政处罚书显示,经查,2014年10月至2015年4月,天安财险廊坊中支银保部存在虚列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套取费用的违规行为。
天安财险廊坊中支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被河北保监局责令改正,并处罚款30万元。
梁雪时任天安财险廊坊中支银保部经理,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被河北保监局给予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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