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江西省检察院候访大厅,点击查询触摸一体机,可以看到,除了检察机关部门设置、检察职能介绍、业务流程、法律法规等内容外,查询机里还增添了一名新成员——“律师参与”模块,这个数据库里包含了律师名单、所在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等信息。
“这样很方便,我们来检察院申诉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自己做主挑选律师。”近日,来访群众老李对该院的做法表示赞赏。
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检信访案件时,常遇上这样的问题:信访群众经过案件承办人多次释法说理,对处理意见仍不接受,或是在法律认识上存在错误或偏差,又不接受接访检察干警解释。为了解决这个“挠头”难题,江西省检察院从2015年9月起,在南昌、新余、赣州、抚州四地开展为期一年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试点工作。今年6月,该院总结试点经验,制定《关于律师等第三方人员参与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并联合该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出台《关于推动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检信访案件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下称《实施细则》),引入律师等作为独立第三方开展涉检信访法律服务,引导信访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成效明显。
南昌市检察机关对独立第三方人员按照专业特长进行分组,由资深律师和法学专家等组成释法组,负责为信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和释法说理;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组成监督组,负责监督检察机关办案流程;由心理咨询师、社区工作者等组成疏导组,负责进行情感和心理疏导。信访群众可以随机在每组选择1人至2人参与案件化解。新余市检察机关通过全面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检信访案件工作,2015年以来受理的各类举报、控告、申诉案件中,重复访41件,重访率为17.9%,同比下降了12.3%。
根据《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江西省律师协会每周选派1位至2位经验丰富的优秀律师,在固定工作日到江西省检察院接待室坐班值守,联合检察干警为来访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维权建议,促进群众接受正确的法律结论,息诉罢访。对重复访及影响较大的信访案件,群众可以自愿在律师库里选取专业律师或由律师协会指派律师,以“一对一”的方式实行专案专人服务。
对案件处理正确、信访群众仍久访不息的,该省检察机关可邀请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公开听证等活动,对信访群众的诉求是否合理合法,进行公开评议,开展释法劝导工作。对适宜和解的刑事申诉案件,代理律师可协助检察机关教育疏导,纠正认识偏差,推动当事人达成和解。
全南县检察院在办理曾某申请抗诉的申诉案件时,了解到曾某家庭条件较困难,没有聘请律师代理申诉。在征求曾某个人意见后,全南县检察院积极与当地司法行政部门沟通,以法律援助形式指定律师担任曾某的代理人,代为查阅、复印、摘录相关证据材料,参加公开审查程序,并发表法律意见。“虽然我的申诉请求没有获得支持,但检察机关为我安排了律师代理,让我对法律和案件事实有了更加详细的了解,消除了我心中的疑惑。”曾某表示,他愿意服判息诉,不再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