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快建立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
为更多中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增信
今后,将有更多的中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获增信支持。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建立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的若干意见》提出,2016年底前,每个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至少有1家资本金5亿元以上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GDP总量达到或超过300亿元的县(市、区)至少有1家资本金2亿元以上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到2018年底,全省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或分支机构实现县域全覆盖。
18日,省金融办召开全省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工作会议,推动《意见》落实。
为何要构建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省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现有融资担保体系以民营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为主体,普遍规模小、实力弱,抗风险能力不强。政府主导的融资担保体系缺乏完善的考核免责机制,往往不愿为民营中小企业担保。为此,亟须加快构建省市县三级联动互补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为民营项目提供增信支持。
《意见》明确提出量化指标,要求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坚持政策性、普惠性和可持续发展的定位,主要以服务中小微企业和“三农”为对象,年化担保费率最高不超过2%,不收或少收客户保证金,力争到2020年担保放大倍数不低于3倍,市、县级机构中小微企业和“三农”在保户数分别不低于60%和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