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刘冠南 通讯员/李嘉亮 夏江丽付斌)22日上午10时,在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商事调解中心,正进行着一场特殊的“调解”,主持调解的不是法院工作人员,而是首批特邀调解员中的两人。近期,南沙自贸片区法院通过创新工作,成立了商事调解中心,当日是该中心自成立后委托调解的首宗案件。
该案属于金融借款纠纷案件。2012年8月,被告A航运公司因经营需要,向原告B银行南沙分行申请贷款500万元,后因国际航运业大环境陷入谷底,A公司还款困难,被B银行告上法庭。
审理过程中,被告认为其经营遭遇困境,并非恶意拖欠,原告执意解除合同而宣布尚未到期的本息一次性到期,可能把被告A公司从困境逼向绝境;被告A公司已经偿还部分款项,其不认同原告将偿还款项视作先偿还利息,而认为应先偿还本金,计算方法不同,本息总额差距巨大。
双方僵持不下,法官在征询各方同意后,依照该院制定的《商事调解中心工作规程(试行)》,引入特邀调解机制,寻求以最低社会成本解决此纠纷。
在调解员的选择上,双方当事人产生了分歧,分别要求指派不同调解员。自贸片区商事调解中心经审查同意了双方当事人要求,委托两名特邀调解员共同调解。
笔者在现场了解到,该受托的两名特邀调解员均有相关专业背景,原告方选择的刘国正先生系广发银行广州南沙支行行长,而被告方选择的冯穗江先生则为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两名特邀调解员采取一对一调解方式,经过“背靠背”、合议、“背靠背”再“面对面”的调解过程,不到2个小时,双方当事人便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银行方同意被告在商定的期限内还清拖欠款项后按新的还款方案继续履行,此次纠纷得到解决。
据介绍,自贸片区法院商事调解中心的这支特邀调解队伍是今年9月初建立的。自贸片区法院首批特邀调解组织有12家、特邀调解员有45名。特邀调解员来自社会各个行业,其中还包括来自香港和澳门的特邀调解员7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