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郭元鹏
为推动地方进一步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近日,财政部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规程》明确,地方应当公开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不得少公开、不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做到地方政府预算体系公开的全覆盖,要让百姓能看懂,能监督。(11月22日《经济参考报》)
公布地方预决算,是实现财政透明的需要。随着这几年政府财政透明度的加大,地方政府都已经按照国家的规定,将能够公开的预算和决算进行了公布,做到了让百姓“看得见”。国家财政部再次制定规范,就是要让公布预算、决算成为常态,更好地接受百姓监督,从而规范地方财政开支,把钱用到刀刃上。
虽然预算、决算百姓已经实现了“看得见”,很多时候却“看不懂”,不知道到底是咋回事,有人感叹“只有财会人员才能看明白”。已公开的预决算中,还存在有的内容不够完整,有的细化程度欠缺等突出问题。公布预决算体现了政府接受监督的决心,如果看不明白,则失去了公布的意义。因此,在公开预决算的同时,还要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解读说明:公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让公众能够看到;细化公开部门支出事项,让公众了解细节;公开与预决算密切相关的预算信息,让公众看得明白。
只有让老百姓“看得懂”,才能发挥制度的作用。这就需要实现财政开支的“普及版”,减少“只有财会人员能看懂”的专业术语,多些百姓语言,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全面回应公众的关注和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