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是浙江省政府批准设立的首个“见义勇为宣传日”。从今年开始,每年的11月22日将设为“浙江省见义勇为宣传日”。省公安厅党委专职副书记、省见义勇为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华乃强介绍说,设立“浙江省见义勇为宣传日”,旨在更好地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人物的英雄事迹,更好地宣传浙江有关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的法律政策,激励更多人民群众加入见义勇为行列,传播社会正能量,让见义勇为精神在浙江大地蔚然成风,让“见义勇为人人崇尚、平安和谐人人共享”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让见义勇为工作成为推动“两富”“两美”和“平安浙江”建设的重要力量。
据介绍,浙江是全国第一个建立省政府慰问见义勇为人员制度的省份。2011年以来,浙江省政府已分6批为吴菊萍等92人记(追记)一等功并授予(追授)荣誉称号,发放表彰奖励金806万元,全省公安机关收到见义勇为行为申请或举荐204起,确认168起。(记者陈东升 王春 通讯员叶寒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