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9 星期一

法官剖析未成年人犯罪特征 犯罪与年龄和心理有关

来源:南方网 编辑:张坷

大洋网讯 近年来,越秀法院审理的未成年人抢劫犯罪案件中,有一个特征非常明显,以未成年人为作案对象的抢劫案。犯罪分子往往是未成年人,且多数是团伙作案,团伙人数少则2至3人,多则7至8人。这与未成年人的年龄和心理特征有关,也加大了犯罪行为的潜在危险性。今天通过两则案例为您解析相关法律问题。

案例1 一个人玩游戏 遇团伙抢劫

杨某和邓某都是广州一所中学的学生。2015年暑假,他们经常与另外3名同学,5个人每天玩在一起,流连于网吧、游戏机室、桌球室等地方。没过多久,他们身上的零花钱就花光了,为了能够继续玩乐,他们于是合谋抢劫。

8月的一天晚上,他们约好一起去某娱乐广场7楼的游戏机室作案。晚上8点多,他们5人到达了该娱乐广场的游戏机室,很快,独自一人在玩游戏的被害人林某进入了他们的视线。林某正在很投入地玩游戏机,没有同伴,身边的游戏机也没有人玩。于是这五名学生一起围了上去,一边用语言威胁,一边动手搜身,最后从林某的裤袋里抢走了1台LG牌手机,然后销赃了20元,一起买汽水喝用光了。

没想到,林某当时并不是一个人,他的妈妈就站在游戏机室的门口打电话,所以很快就报警了,警察第二天就将这五人全部抓获,以抢劫罪判刑。经过调查,这已经是这伙学生第四次结伙作案了,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1年6个月,罚金500元。

案例2 等待晚归学生 到暗处抢劫

黄某和蔡某都是无业人员,平时就靠抢劫为生,而他们的作案目标集中在同一类人,就是在外面玩到很晚才回家的学生,通常是在晚上11点以后。

2015年某日,黄某和蔡某找了个路边坐下,静静地等待目标出现。等到有穿着校服的学生经过他们面前,且独自一人在走路时,他们就会悄悄地跟上。直到旁边没什么人了,他们就会快步上前拦截,然后把这名学生带到更偏僻的巷子里或草丛里,抢劫他身上的现金、手机等财物。

当公安人员将黄某和蔡某抓获时,他们已连续作案5宗了,后被法院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罚金3000元。

法官提醒:未成年人要注意防范

法官表示,抢劫犯罪是较为严重的一种财产型犯罪案件,因为它不仅侵犯了被害人的财产所有权,还有可能威胁或侵犯被害人的人身安全,所以我国刑法规定,一旦构成抢劫罪,将会面临3年以上有期徒刑。14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如果实施了抢劫行为,就有可能构成抢劫罪,但依法可以减轻处罚。

同时,未成年人由于自身力量的单薄,也极易成为抢劫案件的作案目标。以未成年人为作案对象的抢劫案,犯罪分子也往往是未成年人,且多数是团伙作案,案发时间多集中在晚上11点以后,作案的地点多为偏僻的地方,作案对象也往往是未成年人。而被他们抢劫的学生,不仅财物受损,更重要的是心理上受到了惊吓,感到莫大的恐惧,这种伤害要远远超过财产的损失。

法官提醒,未成年人要做到以下5点,以作防范:

1.放学后要尽快回家,不要在外面逗留太久,不要进入娱乐场所等等,不给犯罪分子提供作案机会;

2.犯罪分子对学生实施抢劫,被抢对象多为单独一人的情况。因此,为了保护自身安全,大家外出务必结伴而行,特别是在深夜,最好不要单独外出;

3.现金是犯罪分子抢劫的最主要目标,现在生活条件好了,每个月父母都或多或少给大家一些自由支配的零花钱,请大家别把所有的零花钱都带在身上,要么放在家里,要么存入银行。特别是在长假期间,大家的零花钱是最多的,要特别注意保管好;

4.根据抢劫案的特点,学生遭到抢劫多发生在比较偏僻、阴暗的地方。因而,为避免受不法侵害,同学们应该选择大道走,特别是在夜间,切莫贪近路走一些偏僻小道;

5.案发时间多集中在晚上11点以后,特别在寒暑假期间,深夜外出时,也要注意留心观察周围的人,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广报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刘晓丽 吴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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