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1月23日讯 11月22日,有方科技披露《涉及诉讼公告》称,管理层于11月19日收到法院传票等涉诉资料,被告方为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被告”),原告方为戴德梁行房地产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下称“原告”)。
根据公告,2015年6月2日,原告与被告签订《有方科技东莞松山湖总部项目管理服务合同》(下称“服务合同”),合同约定了项目管理顾问服务的范围、服务期限和服务费用。在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就服务内容、成果确认、服务费用等方面产生争议,合同也终止。
原告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项目管理顾问服务费、项目管理顾问服务费逾期违约金、终止合同违约金,累计134.36万元;请求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据了解,目前仍处于举证阶段,法院尚未开庭,传票载明应到开庭时间为今年11月30日9时30分,应到处所为松山湖法庭。对于该案件的影响,有方科技称,目前处于举证阶段,尚未开庭,尚未判决,公司将进一步拟定并采取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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