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湖南讯 今年11月,湖南省财政厅对全省财政系统12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其中3起案件当事人因涉嫌套取家电下乡等国家惠农补贴,或玩忽职守导致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余9起案件当事人被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这体现了党中央着力解决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案件的决心和恒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国家现代化的基础,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要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然而近年来涉农惠农领域职务犯罪高发,涉案领域涵盖家电下乡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土地征用补偿、房屋拆迁补偿等多个领域,直接地侵害了广大农民的经济利益,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与威信,影响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步伐。
让国家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让惠农补贴款真正惠及于民,检察机关作为承担着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的法律监督机关,义不容辞。检察机关既要全力查办涉农领域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也要积极开展具有前瞻性的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力图从源头上遏制涉农职务犯罪的发生。
近两年来,醴陵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肃查处了李某、付某等在专项资金发放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案,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上百万元。同时,为了达到“查办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反渎局坚持做到一案一建议,在办理上述案件后认真分析研究惠农补贴领域职务犯罪的规律特点、发案原因和防治对策,根据办案中发现的犯罪规律和权力运行机制漏洞,及时向发案单位发出了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检察建议,对预防本地民生领域相关国家机关公职人员渎职犯罪起到了积极作用。 (刘春林 通讯员: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