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应急平台体系数据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规范贵州省应急平台体系数据管理工作,确保数据有效应用和应急平台体系正常运行,提升应急管理常态工作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水平。
央广网贵阳11月24日消息(记者陈屹)近日,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应急平台体系数据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规范贵州省应急平台体系数据管理工作,确保数据有效应用和应急平台体系正常运行,提升应急管理常态工作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水平。
《办法》对贵州省应急平台体系数据、应急平台体系数据管理工作和过程及管理原则作出界定和说明。这个《办法》规定,贵州省应急平台体系数据管理由省、市(州)和县(市、区、特区)政府分别承担,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设立数据管理员,构建应急平台体系数据管理的网络化组织体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设立省应急平台体系超级数据管理员,负责协调、指导、督促省政府各部门、单位数据的采集、更新等工作,指导市(州)和县级政府抓好数据管理工作。
《办法》要求,贵州省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抓好省应急平台体系数据的管理使用,加强督促检查,明确数据管理责任,确保数据采集、汇总、填报、更新工作落实到位,对因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