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记者昨天获悉,本市将实行机动车“冒黑烟”有奖举报办法。对举报人提供的有效线索,经环境保护部门立案、调查清楚情况属实且举报人符合奖励条件的给予200元奖励。
[获奖条件]
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发生在本市范围内;举报人提供的证据或线索事先未被环境保护部门掌握;举报的情况经查证属实。
[有奖举报范围]
主要是指本市注册的各类机动车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如具有“冒黑烟”等明显特征。目前,外埠过境车辆暂不列入此次有奖举报范围。
[有奖举报应注意什么]
机动车具有行驶速度快、流动范围广的特点,为便于执法人员调查取证,举报人在发现超标排放车辆后应尽快通过有效途径,优先选择能上传图片证据的微信、微博等途径进行举报;被举报车辆应为本市注册、悬挂本市牌照的机动车;举报人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信息、联系方式、银行卡号、事件发生的准确时间和地点、车牌号码、车辆类型、车辆走向等信息;举报人须提供车辆超标排放照片,要求照片中“冒黑烟”特征明显,车牌照号清晰可辨;同一车辆超标排放被多人(次)举报的,只对第一有效举报人给予奖励;多人联合举报的,按一次举报奖励。举报车辆被处罚后,再次出现冒黑烟等超标排放现象的,可继续举报并获取奖励。(北方网编辑曲璐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