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淑玲)张先生凌晨来到某部队训练场跑步,不慎跌入训练壕沟受伤,经鉴定为10级伤残。张先生以部队未安全管理训练场为由,起诉索赔医疗费、误工费等共21万余元。记者昨天获悉,海淀法院判令部队赔偿张先生近6万元。 张先生诉称,2014年10月的一天凌晨5时许,他来到家附近的某部队训练场跑步,不慎跌入没有任何防护的训练壕沟,导致身体多处受伤。经诊断,其腰、胸等多处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司法鉴定伤残等级为10级。 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