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9 星期一

无照作坊通过网络平台卖餐 双方都要受罚

来源:央广网 编辑:颜学辉

央广网重庆11月28日消息(记者吴新伟)近日审议通过的地方性法规《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明确,处罚条款包括第三方连带责任,即无照作坊通过网络平台卖餐,双方都要受罚。

该条例将于明年5月1日实施。《条例》规定,食品小作坊未取得登记证而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由所在地区县(自治县)食药监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所在地食药监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重庆市食药监局副局长李林认为,该条例严格落实“四个最严”总体要求,针对生产经营者共设定了13条处罚条款,除了对小作坊和摊贩违法生产经营给予警告、没收、罚款、吊销登记证的处罚外,还规定了为违法生产经营提供条件的第三方连带责任。

该《条例》规定食品小作坊实行登记管理。有了登记证和备案卡,即明确了责任主体,消费者吃得更放心;商贩采购食品等要保存相关凭证,使源头可追溯;监管人员信息上证上墙,实行网格化监管。

市食药监局表示,将小作坊和摊贩监管纳入全市统一的食品监管信息化系统,通过大数据手段综合分析生产经营业态条件、违法情况、产品抽检等信息,划分不同小作坊和摊贩风险等级,并按照风险等级确定企业监督检查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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