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此后,一场中央顶层设计、地方试点探索的司法体制改革,分三批次在全国展开。
两年来,随着改革进程的不断深入,改革措施的落地生根,司法体制改革的正向促进作用正逐渐凸显,但深层次问题也不断显现。各试点法院积极探索,攻坚克难,以改革思维破解难题,积累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直面问题、解决问题,才能准确把握住司法改革的方向和节奏,才能确保司法改革取得扎实成效,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入不入额,谁说了算
司法改革是体制机制的改革,也是一场涉及司法人员工作角色、利益调整的改革。员额制是影响改革的核心问题,是按司法规律配置司法资源、实现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重要基础制度。如何把能独立办案、独立担责的优秀人员遴选到审判一线,不仅关系每一个法官的个人命运,更直接影响到司法改革的成效。
江苏法院在员额制改革中,以考核为主、考试为辅,以最接近审判实际的方式突出业绩考核。“我们对助审员先进行资格考试。以微型卷宗的形式,要求考生根据卷宗材料,包括起诉状、答辩状、主要证据材料等撰写一份裁判文书,这样可以较为全面地考查考生的归纳能力、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能力。”江苏省委政法委研究室主任周和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