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1月28日讯(通讯员 吴维鹏)女子罗某(四川人,25岁)一个人私自进公司内部的车间进行化妆品推销宣传,准备离开的时候,却因为未经允许私自进入厂区被保安林某拦了下来(湖北人,37岁),两人发生争吵。
11月28日中午10时30分许,晋江安平派出所接一女子报警求助,在安东开发区一企业,其与保安发生争吵纠纷,现在保安不让其离开,需要帮助。
接警后,民警赶赴现场进行了解。经了解,罗某是做化妆品生意的,今天上午9点多来到晋江安东这家公司,到达门口的时候发现保安室没人,于是就拿着自己经营的化妆品进入公司的车间进行宣传,推销给公司的工人。过了一个多小时,罗某推销完自己经营的化妆品,准备走出公司大门,此时保安林某看到罗某走了出来,便上前将其拦了下来,并向罗某进行询问:“你来公司里面做什么,你是怎么进来的,有没有进行登记,进来多久了,你的包里是什么东西”。罗某回答到:“我刚才看到你们门口没有人我就直接进来了,我哪里知道要登记什么,进来你们公司我只是推销化妆品,又没有做其他的,你们刚才又不进行检查”。随后保安林某坚持要检查看罗某包内的物品,看其有没有带走公司的物品,但是罗某坚持称自己是进来推销化妆品的,没有做其他事情,于是保安林某便不让罗某离开。两人就在公司大门口争吵了起来,而后罗某报警向警方求助。
了解情况后,民警对两人的纠纷进行调解。民警对保安林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告诉林某作为保安员,关系到公司的内部安全,一定要坚守岗位不能擅离职守,有事离开也要嘱咐其他人代为值班,才能确保公司内部的安全。民警也对罗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告诉其要进入公司内部推销宣传,一定要经过公司人员的同意才行,不能私自进入公司,以免产生不必要的误会。经检查,罗某的包内都是自己要推销的化妆品,没有公司的其他物品。
在民警的调解下,林某和罗某也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不妥支出,相互向对方表示歉意,表示同意进行和解。后在民警的主持下,双方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