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11月28日讯(通讯员 杜晶) 近日,开发区工委政法委、开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联合发文《印发的通知》。
《通知》指出,要适应困难群众的民生需要,将涉及困难群体的矛盾纠纷纳入法治化轨道解决;要进一步拓展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实现法律援助服务全覆盖;要健全便民服务机制,明确工作职责,规范部门、基层工作站与区法律援助中心的业务对接和工作流程。
《通知》明确,依托全区综治中心分级建设,进一步明确法律援助区级、街道、社区三级网络。区法律援助中心对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开展进行指导,各部门工作站要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加强工作协作,为困难群体解决实际法律需求;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设在街道综治工作中心,为辖区内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提供便利;各社区综治工作站设立法律援助席位,社区网格长担任法律援助联络员,具体负责网格内的法律援助事务。
《通知》要求,各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将其提高到推进法治建设,保障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加大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投入,保障工作正常开展和有序推进。各级工作站要明确职责,分工协作,按照首接负责、一次性告知等工作制度为来访群众提供便捷、规范的法律服务。区法律援助中心应定期组织法律援助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专业水平,适应区内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