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02 星期五

我国将新设立7个自贸试验区 复制推广已有经验

来源:东南网 编辑:陈晶晶

据新华社电2013年9月29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成立至今已3年,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及上海自贸试验区扩展区域也已经满“周岁”。昨天,商务部宣布,为全面贯彻落实“十三五”规划要求,结合国家对外开放总体战略布局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需要,近日,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新设立7个自贸试验区。

商务部部长高虎城表示,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取得的成效,彰显了自贸试验区的试验田作用。近日,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辽宁省、浙江省、河南省、湖北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新设立7个自贸试验区。这代表着自贸试验区建设进入了试点探索的新航程。

新设的7个自贸试验区,将继续依托现有经国务院批准的新区、园区,继续紧扣制度创新这一核心,进一步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在更广领域、更大范围形成各具特色、各有侧重的试点格局,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如在辽宁省设自贸试验区的主要任务是落实中央关于加快市场取向体制机制改革、推动结构调整的要求,着力打造提升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整体竞争力和对外开放水平的新引擎。

浙江省主要是落实中央关于“探索建设舟山自由贸易港区”的要求,就推动大宗商品贸易自由化,提升大宗商品全球配置能力进行探索。

四川省主要是落实中央关于加大西部地区门户城市开放力度以及建设内陆开放战略支撑带的要求,打造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实现内陆与沿海沿边沿江协同开放。

下一步,商务部将尽快会同相关省市和部门,研究完善新设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履行必要审核程序后实施。

□解读

为何要继续扩大自贸区试点?

实践成效积极有必要加快试点

商务部长高虎城介绍,自贸试验区是我国深化改革、自主开放的试验田,承担着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的任务。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启动以来,上海、广东、天津、福建4个自贸试验区在投资、贸易、金融、创业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推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在改革方面,自贸试验区首次试行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大幅减少行政审批,在开放方面,外商投资特别管理措施从2013年190项缩减至到目前的122项,在创新方面,优化政府管理和服务模式,通关效率平均提高了40%。

商务部数据显示,2015年,4个自贸试验区新设立企业约9万家,其中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新设立企业数同比增长2倍。4个自贸试验区吸收合同外资占所在省市吸收合同外资的比重超过50%,科技研发、创业投资、电子商务等高端产业聚集效应明显。

总体看,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受到境内外投资者欢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第三方机构对上海自贸试验区的联合评估显示,82%的受访企业反映营商环境进步明显,95%以上的企业看好后续发展;有关问卷调查结果显示,企业对自贸试验区政府部门服务效率、企业设立便捷度、办事透明度等都打了高分。

高虎城表示,现有的4个自贸试验区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有必要进一步加快试点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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