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承诺
注重发挥裁判规范、指引作用,维护和完善市场交易规则,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畅通涉项目案件“绿色通道”,实行快立、快审、快执、快结,做到24小时内立案率100%,审限内结案率100%
完善涉金融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执行案件“四合一”司法机制,稳妥审理金融借款、民间借贷、保险、融资租赁等案件,依法适用保全措施,保障金融债权实现
漳州法院将始终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统揽推进审判执行工作,更加主动把握和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市委“项目建设年”“营商环境建设年”部署要求,为富美新漳州建设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严格公正高效司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注重发挥裁判规范、指引作用,维护和完善市场交易规则,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服务保障漳州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建设。依法审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案件,按照“尽可能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要求,稳妥处置“僵尸企业”,为“促投资、稳增长、增后劲”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保持涉台司法创新实践劲头,完善台胞陪审员、台胞调解员、司法联络员“三员联动”涉台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靠前服务台商台资发展。发挥“对接调解、立案调解、合力调解、类型调解”漳州调解模式优势,及时化解涉企矛盾纠纷,慎用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服务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依法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维护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主动助力项目建设,完善便捷服务环境。深化市中院、11个基层法院、23个人民法庭、92个涉企纠纷调解室(法官工作室)司法服务保障圈功能,畅通涉项目案件“绿色通道”,实行快立、快审、快执、快结,做到24小时内立案率100%,审限内结案率100%。落实“一个重点项目、一名分管院领导、一个工作组、一套服务方案”工作责任制,完善涉重点项目案件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依法打击妨害和危害重点项目建设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审理项目落地、建设、投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案件,助推项目建设战略实施。加大涉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打击力度,及时受理审判环境公益诉讼,巩固提升“多层修复、立体保护”漳州模式,助推“七个五”生态建设行动计划全面实施。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发挥全省首个独立建制的金融审判庭作用,完善涉金融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执行案件“四合一”司法机制,稳妥审理金融借款、民间借贷、保险、融资租赁等案件,依法适用保全措施,保障金融债权实现。开展涉金融专项执行活动,充分运用以自动成批查控软件“小帮手”为重点的网络“点对点”查控系统,高频率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信息;加大失信被执行人曝光、惩戒力度,促使被执行人及时履行还款义务。深化与市金融办、市银监局、市人行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金融风险调查研究、分析研判,密切关注金融、借贷等案件所反映出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切实维护金融秩序与金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