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讨2万欠款,打落他人3颗牙,结果因犯故意伤害罪,不仅被法院判了一年缓刑,还赔进5万元。
家住黑山县某镇的李凤与刘敏是妯娌关系。李凤的丈夫3年前去世,生前曾向刘敏家借2万元钱。后刘敏几次向李凤索要未果。今年5月9日晚,刘敏再次到李凤家讨要欠款,并因此发生争吵,此时李凤的妹妹李兰正在其家伴宿,见二人争吵当即上前制止,同时帮其姐往门外推刘敏,在推搡中双方发生厮打,刘敏用拳头打中李兰的脸部,造成李兰3颗牙被打掉。李凤姐俩在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同时,马上到县医院诊治,经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李兰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当年5月16日,刘敏被传唤至黑山县公安局,刘敏对伤害李兰的事实供认不讳。随即,刘敏被取保候审。
就民事赔偿部分,刘敏与被害人李兰达成和解协议,由刘敏一次性赔偿李兰5万元,李兰对刘敏表示谅解。
黑山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敏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刘敏当庭自愿认罪,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且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依法判处刘敏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