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1月29日讯 10月27日,全国股转系统发布公告称,华福证券和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简称“海润律所”)对推荐挂牌的国林环保未履行勤勉尽责业务,对华福证券和海润律所采取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显示,华福证券、海润律所均未按规定对其推荐挂牌的国林环保董事和高管人员超过公司规定25%的限额转让其所持股份事项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华福证券和海润律所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违反监管规定。
全国股转系统要求华福证券、海润律所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五个转让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面承诺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对违规事实和和性质的深刻认识、对相关规则的正确理解、整改措施和行为保证。
据了解,国林环保2015年7月28日挂牌新三板、2016年3月29日起进入IPO辅导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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