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网讯 记者近日从番禺区环保局获悉,番禺区继续在中心城区和广州大学城对高污染汽车实施限制通行措施,全天24小时禁止未持有效绿色环保标志的汽车,在番禺中心城区及小谷围街大学城范围内通行。
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番禺区人民政府发出通告,决定从11月24日开始,继续在番禺中心城区和广州大学城对高污染汽车实施限制通行措施。
具体要求为,全天24小时禁止未持有效绿色环保标志的汽车在以下路段通行:一是番禺中心城区,范围为东至南沙港快速路(三支香水道至沙湾水道段)以西,南至紫坭河(东新高速至沙湾水道段)以北、沙湾水道(紫坭河至南沙港快速路段)以北,西至105国道(三支香水道至禺山西路段)以东、东新高速(禺山西路至紫坭河段)以东,北至三支香水道(大石大桥至南沙港快速路段)以南;二是小谷围街广州大学城范围内。
据悉,番禺区自2011年10月开始实施限制高排放(高污染)汽车通行的措施。本次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同样为5年,通告所称汽车是指燃用汽油、柴油或气体燃料的载客、载货车辆和特殊用途车辆,除特别注明外,均含广州市籍和外市籍汽车;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广报记者樊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