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21 星期一

阜南县纪委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来源:中国网 编辑:吴海东

中国网讯 近日,安徽省阜阳市阜南县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涉及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送礼问题,4名党员干部受处分。 柴集镇卫生院原院长田敏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3月,时任柴集镇卫生院院长田敏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将上年度收支结余的40000元及上级单位奖励的先进单位奖金20000元,以奖金补助的名义发放给柴集镇卫生院班子成员,副院长郭春辉、张俊等参会人员表示同意。其中田敏个人领取16000元、副院长张俊领取10000元、副院长郭春辉领取10000元、其余班子成员共计领取24000元。2016年11月14日,田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郭春辉、张俊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方集镇粮食购销公司原经理刘磊违规用公款送礼问题。2014年及2015年春节前,时任方集镇粮食购销公司经理刘磊为了答谢县粮食局局长赵德贵对其公司的关照,分两次使用公款购买面值5000元、4000元购物卡送给赵德贵(另案处理)。2016年11月14日,刘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阜南县纪委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坚守底线、不碰红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四风”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潘书培)

闽ICP备11004081号-2 邮箱:200822659@qq.com 广告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