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20 星期日

常德澧县2016年首例盗伐林木案宣判

来源:中国网 编辑:张坷

中国网湖南讯 常德澧县男子皮某擅自盗伐林木触犯法律。经常德市澧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澧县人民法院以盗伐林木判处被告人皮某单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以该罪名追究刑事责任系今年澧县首例。

2016年5月9日至10日,皮某在未告知林权人、未办理林木采伐证的情况下,擅自砍伐北京万富春森林资源发展有限公司位于澧县甘溪滩镇甘溪村三岔湾水库北面山林的马尾松树和枫香树若干。2016年5月10日下午6时许,皮某被澧县林业执法人员当场抓获,现场查获马尾松原木87件,枫香树原木7件。经林业专业技术鉴定:皮某采伐林木木材共94件,计材积4.892立方米,折合立木蓄积7.305立方米。归案后,皮某如实供述上述事实。

检察官提醒,《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伐、滥伐林木与竹林案件定罪量刑数量标准的规定》一、盗伐林木数量较大,以三立方米或者幼树150株为起点;二、滥伐林木数量较大,以十五立方米或者幼树750株。被告人皮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他人所有的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伐林木罪。因此,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曹双春 通讯员 陈悦 谭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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