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25 星期三

“假离婚”的隐患:离了就是离了 复婚或许并不容易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林峰峰

近日,上海爆出收紧房贷的传闻,楼市成交量随之暴涨,当地居民选择离婚买房的现象也进入“白热化”阶段。

据报道,8月29日,上海徐汇区民政局离婚登记处被前来办理离婚的市民挤爆,离婚的人群从早上7时多开始排队。下午4时30分离婚登记处不得不采取了临时“封闭”措施,并在门口贴出通知请需要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改日再来取号办理相关事务。

离婚买房,这到底是“闹哪样”?婚离了,法律上会有什么隐患吗?

法律上从来没有“假离婚”

我国《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的婚姻制度实行的是登记主义,只要婚姻双方当事人依法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即宣告解除,所谓的“假离婚”产生的法律后果与“真离婚”是一样的。然而,有人却心存侥幸,最终后悔莫及。

“假离婚”换来人财两空

2015年3月,谢女士将其前夫张先生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恢复双方的婚姻关系。

庭审中,谢女士激动地表示,其与张先生是1998年1月5日登记结婚,2010年2月双方生育一子,随着孩子的慢慢长大,两人为了孩子能得到更好教育,想购置一套学区房,可是此时限购政策已出,张先生名下已经有一套房产,再次购房属于二套房,不仅需要交纳高首付,贷款利率也无法享受优惠。中介公司的职员对他们说可以通过假离婚来规避法律,等买完房再复婚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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