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08 星期二

最高法正研究将“逐级上报制度”引入国内仲裁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吴海东

仲裁的司法审查制度或将迎来重大变革。《法制日报》记者独家获悉,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将国际商事仲裁司法审查中的逐级上报审查制度引入国内仲裁。如果这一研究最终落地,进入最高人民法院正在起草的相关司法解释中,其带给中国仲裁的积极影响可谓深远,意味着仲裁裁决被法院撤销或不予执行的案例将大幅度减少。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所国际经济法室主任刘敬东研究员的说法,这一制度专门“针对否决或者是撤销仲裁裁决”。刘敬东是在北京仲裁委主办的中澳经贸与商事仲裁新发展暨ICCA2018大会前期研讨会上透露上述消息的。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国际商事仲裁采取的是逐级上报制度。即如果要否决或者是不承认、不执行一项国际仲裁的话,必须由地方法院上报到高级法院,然后再由高级法院上报到最高法院,由最高法院作出决定。正是因为这项制度得到普遍认可,其经验移植到国内仲裁的司法审查中,才被提上议事日程。

近年来,仲裁裁决因为各种理由被法院裁决撤销或不予执行的案例并不少见,仲裁的司法审查标准不一也是其中一个原因。刘敬东的另一表态也让仲裁界看到了问题解决的希望,“我们也正在采取措施,以提高全国对于仲裁司法审查标准的统一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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