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发展迅猛。单就P2P网贷,2016年前9个月成交额累计已达1.59万亿元,历史累计成交额3.22万亿元;9月末贷款余额9565亿元;前9个月平均综合年利率9.21%。
同时,伴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行业发展问题不断暴露。截至2016年9月末,中国互联网金融大数据和风险监测预警系统风险池的P2P网贷风险预警平台3587家,占全国P2P网贷平台6186家的58%;全国发生停止经营、提现困难、失联跑路等情况的问题平台累计2297家,占全国P2P网贷平台6186家的37%。
网贷行业的迅猛发展和风险高发,各种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创新,对监管政策和监管体系提出了更高要求。随着各项监管政策的密集出台和监管措施的落地,行业迎来为期一年的清理整顿期。坚持整治并举,建立长效机制,做好互联网金融监管服务工作,是中国金融监管领域的一项长期的工作。
金融的核心是风控。越早发现风险,采取措施,风控成本就越低,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就更大。“1∶10∶100理论”显示,如果在第一个阶段,控制风险的成本是1,那么到了第二个阶段采取措施,成本就会是10,到了第三个阶段成本将会是100。因此,利用互联网思维、大数据理念和技术,进行主动、精准、实时动态风险监测,将为政府部门的治理节约时间、人力成本,为行业及投资人的及时应对提供时间,把风险带来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这种风险监测预警将成为我国互联网金融风控领域的一项重要创新。
中国互金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发布
11月5日,中国互联网金融风险监测预警高峰论坛发布了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及相关报告。该系统由中国互联网金融指数系统、中国互联网金融预测系统、中国互联网金融预警系统组成。通过互联网金融大数据的直接采集和报送、导入和预处理、统计和分析、挖掘,编制互联网金融指数和分级预警等,综合反映全国互联网金融的全貌和变动情况。
深圳市钱诚互联网金融研究院理事长胡尔义介绍中国互联网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系统。
该系统目前主要运用于P2P网贷和众筹,但是其功能已基本满足全部互联网金融业态的需要,能直接用于小额贷款公司、股权投资机构、交易场所等其它各个新兴金融业态,以及传统民间金融。其原理和技术,也可应用于各互联网金融平台,对金融核心风险管理十分有益。
融金所首席信息官陈敏受邀参会,交流探讨。
黄德林:信息披露关乎风险监测预警成败
“各平台的信息披露程度,关乎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成败。”融金所总裁黄德林认为,作为信息中介平台,平台进行信息披露是本质要求,有助于用户对平台和标的进行判断,也利于风险监测预警。
目前,监管层只对信息披露进行了原则性规定,部分指标的设置还有待于行业实践。其实在监管要求之前,融金所已经通过投资人见面会、平台实地考察、线上实时交易数据和公司实时视频监控等形式,进行信息披露。
此外,融金所每月在平台首页展示运营报告,定期报备给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并且,正在与央行支付清算协会的行业风险信息共享系统进行数据对接。
黄德林还表示,此前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息披露自律管理规范》当天,平台运营管理团队即进行研读,制定按该规范调整升级信息披露细节的方案,后续将按规范标准逐步把平台信息进行完整披露。希望能以平台的信息披露,促进行业风险监测预警的完善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