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
家住广州番禺市桥街的泉叔于去年12月4日,到番禺区解放路一银行存钱。当时,他将一张银行卡和23400元,交给柜台工作人员操作,最后才发现到手的卡是一个陌生人的。为了拿回这笔钱,他奔波了一年,找了四家律师楼,去了两趟法院,还千里迢迢跑到湖南一个村子找卡主,均无果。如今,这笔钱仍然冻结在卡里,他没办法取出。
记者帮跑
11月11日,记者与泉叔去到番禺区法院,咨询得知,按照情况描述,此事以“不当得利”提请民事诉讼更合适,因为是自我认知错误导致转错账,卡主所得属“不当得利”,需要到被告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记者也采访了当事银行,对方回应说,按照银行规定,需要有法院文书,才能将这笔钱取出归还给泉叔;或与卡主本人“罗明”取得联系,经协商后,由卡主本人帮助取出这笔资金后退回给泉叔。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亮律师指出,当事人也可以到当地法院起诉涉事银行赔偿相应损失。当然,当事人自己的粗心大意也是导致该案结果发生的重要原因,因此,其也应对此承担相应责任。
30日,记者再次收到银行方面电话,准备今天再陪泉叔去番禺区法院试试,看能不能特事特办。
点评:老人家很困惑:心里放不下,去追又太坎坷。此事挺离奇,到底他手中的卡是否被掉包、几时被掉包?没人说得清。(甘韵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