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2月1日讯 12月1日,广博机电发布公告称,公司存在关联交易未及时审议并披露、对外担保未及时披露,安徽证监对广博机电出具监管关注函处罚措施。
公告显示,近日,安徽证监局对广博机电进行了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广博机电存在4次关联交易未及时审议并披露。2016年1月1日,广博机电于与关联方浙江力升机电制造有限公司签订600万元的电机加工协议,与关联方浙江众擎起重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签订959万元的借款协议。以上事项均迟至3月11日披露该事项,3月29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广博机电于2016年1月1日与关联方濉溪福田辰茂酒店有限公司签订宾客消费协议,迟至8月10日披露该事项,8月25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广博机电于2016年2月1日向关联方浙江力升机电制造有限公司借款100万元,迟至11月2日披露该事项,11月17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是广博机电对外担保未及时披露。广博机电于2016年9月14日签订流动资金保证借款合同,为安徽宝博合成革有限公司向濉溪湖商村镇银行贷款4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事项迟至11月2日披露,11月17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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