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17 星期四

关注检察内在价值

来源:新华网 编辑:张坷

长期以来,理论与实务界对于检察的关注,更多地集中于制度功能方面,对于制度价值的研究不够充分。关注检察内在价值,有助于提升现实社会法的理性层次,有助于检察制度主体地位的确立与强化,有助于推动检察制度价值理论的形成。

检察价值是检察制度实施的需求。检察制度的实施需要价值的指导,检察价值是检察制度实施的思想引领和保障。其一,不同的检察制度具有不同的价值取向,价值取向的差异影响着检察制度实施的效果。检察制度包含的价值多元,但是权力制约、权利救济、保护公益是所有检察制度都努力追求的价值,这些基本的价值取向是引导检察制度实施的有力保障。其二,检察制度实施主体对于检察制度的认知不同,影响着检察制度的实施效果。检察制度实施主体是检察制度具体实现的至关重要的因素,其对检察价值认知的程度影响着检察制度实现的程度。检察制度实施主体的检察价值观影响着其对立法原意的解读、法律文本的理解和对事实认定的内心确信,这些因素最终影响并作用于其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其三,检察价值与公民价值取向的关系影响着检察制度的实施。一个国家一个时期的检察价值与普通公民的价值取向之间的关系是不确定的,二者之间有时较为契合,有时存在一定程度的不一致。如果检察价值和普通公民的价值取向之间呈现契合关系,检察制度的实施即可取得较好的效果,反之,检察制度的实施就可能起不到应有作用。

检察价值是检察制度演进的动因。作为发展较晚的一项法律制度,检察制度适应人类法治文明发展的快节奏,在近些年得到较大发展,进而在世界范围内形成了不同的检察制度模式。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不同类型检察制度的更迭演进过程,都不是简单的历史现象或事件的巧合,其中一定包含着代表历史前进方向的内在精神依据和精神动力,这些精神依据和精神动力即构成了检察价值的合理内核。因此,检察价值是检察制度进化的内在动因。

检察价值是推动法治文明的重要因素。任何一项制度都有其相应的价值追求,检察制度同样如此,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其也包含着法律制度共同价值和独有的价值体系。与审判权、侦查权以及其他行政权力不同,检察权作为具有制约性质的权力,决定了其价值体系中必然包含着不同于其他权力价值体系的特殊价值。同时,检察权在公权力格局中的制衡地位也决定了检察价值与其他价值体系的特殊关联。检察制度的创设不仅在于保障司法权行使的客观性,而且肩负保障人权的特殊使命。因此,检察制度需要代表先进的价值取向,检察价值也必然对其他公权力的价值体系产生正能量,可以说,检察价值是推动法治文明的重要因素。(李乐平 作者为苏州大学检察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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