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从汉阳区获悉,2015年1月至2016年8月,该区各级党委和纪委主要负责人共对1438名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谈话,2600余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述职述廉,238名领导干部接受了任前廉政谈话。全区各级党委、纪委共对84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函询约谈,对139名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了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给予组织处理53人,党政纪处分131人,其中党政纪重处分24人。
某社区计生委员张某今年31岁,2005年入党。2014年9月,该社区公告,居民可以申报市属以上企业灵活就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居民梁某某向社区递交了申报资料,张某受理后,在计算机软件录入申报人相关信息时,将梁某某姓名输入为梁某。同年11月,区卫计委审核发现该社区报送的电子资料与书面资料信息不一致,便将申报资料退回,该社区更正错误信息后再次向区卫计委报送,但由于申报时间已过,只能在2015年2月进行补报。
2015年2月,区卫计委对申报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奖励的政策进行了调整,申报材料需要由民政部门出具单身证明,张某为隐瞒自己工作上的失误,向梁某某解释因为其缺少民政部门的单身证明,故计划生育子女奖励金一直未批下来,梁某某又按要求提供了单身证明材料。
之后,梁某某由于久等申报无结果,社区又没有明确解释,便向市长热线、市纪委等部门投诉。此事被举报后,这名社区干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