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2月4日讯(记者 胡光华 通讯员 李斌 黄西雷 郑永福)随着一阵急促的刹车声和猛烈撞击声,一阵惊呼从厦门石油马巷加油站员工培训室传出。培训室里40余位员工,人人眼睛都紧盯着投影屏幕,关注着这个妇女横穿马路而被刹车不及的大货车撞飞的现场实况。
2011年,公安部决定2012年12月2日定为“全国交通安全日”。2012年《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明确提出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12月2日,时值全国交通安全日,厦门石油翔安片区组织加油站站长、领班及机动车驾驶人,在马巷加油站进行交通安全培训。
大家首先观看一个个案例视频,每当出现这惊险一幕时,培训室里都会传出一阵惊呼与感叹。令人惋惜的同时也令人沉思。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无视交通法规?无视交通安全?从而造成无可挽回的惨剧呢?归根结底在于,广大交通参与者对交通法规的漠视,对交通安全知识的无知,以及对他人生命乃至对自己生命的一种不敬畏、不尊重。
片区经理郑永福为大家详细讲解上下班途中及日常生活中参与交通应当注意的事项:
一是机动车驾驶人首先要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且需定期年检换证,所驾驶的机动车需有合格的行驶证,并且按期年检。
二是出车前对车辆状况进行检查,排除车辆隐患。
三是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不酒后驾驶机动车。
四是行车途中注意力集中,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超速、随意变道、随意停车、抢红灯等。
五是非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摩托车助力车等需戴头盔,靠右侧路边慢速行驶,不争不抢,不穿梭于机动车流之间。
六是行人安全,横穿马路要走人行横道、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先看后走,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最后,郑永福告诫大家为了自己幸福完整的家庭,交通出行不要存有侥幸心理,为自己负责,为他人生命负责,遵守交通规则。
通过这次培训,大家不仅对交通事故产生的方式和防范方法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更是对脆弱的生命产生了一种敬畏与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