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日前,国办印发《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规划》指出,要加强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做好产前筛查和诊断,加强新生儿及儿童筛查和干预。孕前健康检查率、产前筛查率分别达80%、60%以上。新生儿及儿童残疾筛查率达85%以上,干预率达80%以上。
《行动计划》提出,一是有效控制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加强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做好产前筛查和诊断,加强新生儿及儿童筛查和干预。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起数、伤亡人数均下降10%。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6%。减少儿童意外伤害和老年人跌倒致残。
《行动计划》要求,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2020年实施终期检查。地方政府各级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本地的督导检查。
■看点1
要有效控制出生缺陷
孕前健康检查率达80%以上。逐步实现怀孕妇女孕28周前在自愿情况下至少接受1次出生缺陷产前筛查。产前筛查率达60%以上。建立新生儿及儿童致残性疾病和出生缺陷筛查、诊断、干预一体化工作机制。
>>解读
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办公室主任朱军介绍,筛查的目的是发现视力、听力、智力方面可能致残的疾病,从而尽快进行干预、治疗和康复。
要动员整个社会,尤其是生育家庭特别是母亲知道孩子出生后应主动接受新生儿疾病筛查,保证每一个孩子的发病风险都能检测出来。检测出来之后,更加重要的是干预。筛而不治是浪费社会和医疗资源,没达到筛查的真正目的。筛查出的疾病一定要尽快干预、康复,对新生儿来说,越早干预,治疗和康复效果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