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2月6日讯(记者 胡光华 通讯员 刘小明)近期,习近平主席签署主席令,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经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并开始施行。其中,有一条款发生重大改变,即省内危险废物转移审批被取消。
该条款由原先的“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废物移出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修改为“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向危险废物移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从法律修改的内容可以看出,危险废物转移审批的对象由“设区的市级”变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因此,从2017年起,中石化森美公司油库及加油站危险废物在省内转移不再需要向设区的市级政府申请,转移手续将得到简化,转移效率将得到提高,公司负担将得到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