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10 星期四

23年后起诉养父 “养父”单身汉收养女婴养老没想打一场空

来源:中国青年网 编辑:颜学辉

养女23年后起诉养父 单身汉的收养行为无效

网络配图

“她不管我了,现在不管我了。”养女23年后起诉养父,一夜间变成了彼此熟悉的陌生人。方崇财无法像常人一样表达,只是拿着“养女”的照片,喃喃自语。今年5月,小芳状告养父的案子在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开庭,法院查明,小芳出生后不久,其父母因家庭困难无力抚养,经人介绍送养给方崇财,方崇财以养女关系到派出所为小芳进行了户籍登记。如今法院已经判他们的收养无效。拿到判决书后,有村民替方崇财不值:这么多年就白养了?

方崇财无法像常人一样表达,只是拿着“养女”的照片,喃喃自语

  父女缘尽

1993年,31岁的单身汉方崇财收养了刚刚出生的女婴。

法院: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2016年,女孩起诉方崇财,请求判决收养行为无效。

法院:方崇财的收养行为不符合《收养法》规定的收养条件和其他强制性规定,应认定无效。

拿到法院判决书的那一刻,方崇财觉得,自己被“抛弃”了。

这个54岁的单身汉,小时患过脑膜炎留下后遗症,无法像常人一样交流。23年前,他将一名女婴抱回家,在家人的帮助下将其抚养成人。家人的想法很简单,女孩将来能为方崇财养老。

让方家人没想到的是,23年后,已出嫁的养女却将养父告上法庭,要求认定这段收养关系无效。成都商报记者获悉,目前,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确认方崇财与女孩的收养关系无效。不过,法院表示,方家人有权要求女孩支付10多年生活、教育等方面的花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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