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理性消费意识淡薄,云南旅游市场发育不成熟,市场综合监管不到位,旅游行业从业人员法律法规意识淡薄。这就是云南市场乱象长期得不到解决的根本原因。”9月8日,在云南省政协与云南政协报社联合举办的“议政建言”系列讨论会上,第一个发言的省旅游发展委员会行业管理处副处长李力的话引起了与会人员的强烈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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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社会各界发声
据悉,为开辟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专家学者、社会各界精英人士议政建言的新渠道,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发出委员声音。从2015年开始,由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与云南政协报社联合举办“议政建言系列讨论会。讨论会每一期确定一个主题,邀请省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有关专家学者,围绕主题开展讨论。
9月8日,来自省旅发委、旅行社行业协会等相关单位的负责人,省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律师、导游等就“云南旅游市场如何规范发展”的主题“支招”。
与会人员们从云南旅游市场乱象长期得不到解决的根本原因,如何进一步规范导游行为,加强对旅行社的监督管理,旅游执法部门如何对症下药治理乱象,云南要建成旅游强省还有那些差距,怎么做等方面提出了极其中肯的意见建议。
游客理性消费意识淡薄
李力:省旅游发展委员会行业管理处副处长
”消费者作出旅游决策时优先考虑的是价格,很多报的是报价低的旅行社,对旅游产品的内容、企业的口碑及旅游质量考虑都不是很充分。“省旅发委行业管理处副处长李力开篇发言就谈到了游客理性消费意识淡薄的问题。特别是一些旅游者明知旅行社报价远远不及出游的正常基本费用,仍然贪图便宜、报名参团。
从这几年云南省旅游业发展情况来看,不合理低价成为了一个影响云南旅游健康发展的主要问题,这也是云南市场乱象难以治理的一个重要因素。李力谈到,由于当前我省面对的旅游消费市场不成熟,特别是游客趋从低价的行为,支付的旅游综合费用低于必要的成本。
降低服务标准、强迫消费、包括辱骂、殴打游客等一系列问题都是由不合理低价带来的问题。
据李力介绍,从去年以来,云南省针对不合理低价问题重点整治了对虚假宣传、不履行合同义务、降低服务标准、强迫和变相强迫消费等行为。同时结合“零负团费“和不合理低价的整治,还加强了旅游监管机制的建立,通过行业协会对企业实施有效的自律管理夯实了整个从业群体的基础。针对从业人员所反映出的突出问题,推进了导游体制改革,从理顺导游的管理关系,推行专职导游和旅行社签订合同、解决保障合理的薪酬等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一系列方法,为整个市场的稳定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
李力表示,今后将结合云南自己的实际,按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零容忍”、“壮士断腕”整治旅游市场的要求,在现有的法律法规上提出一些针对性的措施,来遏制不合理低价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