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南许昌一位用户状告中国移动,最终该用户一审获得胜诉,判决被告中国移动许昌公司赔偿原告常先生损失500元。对于一审判决,原告常先生表示,非常感谢魏都区人民法院为消费者主持公道。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如果不讲诚信,不从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上下功夫,而是投机取巧,采用夸大、虚假宣传的方式方法,误导、欺诈消费者,以此达到经营目的,这样的经营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许昌分公司存在虚假、夸大宣传,随后将中国移动许昌公司告上法庭,最终该用户一审获得胜诉,判决被告中国移动许昌公司赔偿原告常先生损失500元。事情还要从2014年说起,那时移动4G正在宣传的如火如荼。许昌市民常先生从许昌移动投放的广告中获知,许昌移动“4G网络信号更好”“网络覆盖一路领先”等宣传,出于对其信任,遂于2015年7月份购买了一部符合移动4G技术规范要求的手机,并办理了4G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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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麻烦随之而来,在常先生更换了4G卡之后,信号远没有移动宣传的那样好,且还存在经常断网的现象。后经了解得知,许昌移动采用虚假的宣传手段,夸大了信号的覆盖范围和强度,并且此行为已被许昌市工商局进行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