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12月26日下午1时许,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一严重干扰法院立案工作秩序的当事人薛某予以司法拘留15日并处以5000元罚款。 据了解,今年51岁的薛某因对法院的生效判决结果不满,多次要求南通市崇川区法院和南通中院予以重新审理,因他提及的还是相同的事实和理由,被依法裁定不予再审审查、驳回起诉。今年7月18日,薛某又以崇川区法院、南通中院对其的起诉、上诉不予立案为由,向南通中院申请国家赔偿。 1 2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