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2月28日讯 (记者 李永贵)为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市场秩序,提升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2016年度全省药品流通监管工作部署,于2016年8月12日下发《关于开展“双十百家”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省开展“双十百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示范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双十百家’示范创建活动”),打造10家药品批发示范企业、10家药品零售连锁示范企业、100家示范药店。
根据《通知》安排,此次评选创建工作坚持“规范为基、质量为本、诚信服务、示范带头”的宗旨,坚持“自愿参与、公平公正,多方参与、互动共评,严格标准、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衡量判定,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县级食品药品(市场)监督管理局初审、设区市食品药品(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推荐、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方法和程序组织实施。评选条件和标准包括:全省已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和零售药店(含连锁企业门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管理规范,合法经营,2015年至今无违法违规行为被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无不良投诉举报,在当地群众和业内反应良好。
日前,“双十百家”示范创建活动圆满结束,包括福建同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鹭燕中宏医药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获评“2016年福建省10家药品批发示范企业”;福建易安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福州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获评“2016年福建省10家药品零售连锁示范企业”;福州兴北方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梦山小区分店、厦门市湖里区益元堂大药房等100家药店获评“2016年福建省100家示范药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