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中国传媒大学女生遇害案”在市三院一审宣判,被害女生周云露的父亲及律师来到现场,而行凶者李斯达一方的家属及辩护人均未出庭。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斯达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结束后,周父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而李斯达当庭表示上诉。
案情 寻求刺激 杀害同级校友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斯达和被害人周云露(殁年22岁)是中国传媒大学同级校友。为寻求刺激并经预谋,李斯达以拍微电影为名,在去年8月9日14时许,将周云露诱骗至其暂住地,持事先准备的水果刀切划周云露颈部,造成周云露颈部左侧内静脉破裂。在周云露拨打电话求助期间,李斯达谎报地址,致周云露因失血性休克死亡。李斯达作案后,于同年8月11日被公安机关查获归案。
另查明,李斯达的上述行为,给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周云露近亲属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丧葬费、交通费等共计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