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要根治“好处费”问题,就必须让好处费“百无好处”。
日前,黑龙江省桦南县纪委查处了土龙山镇政府干部张德春为村民办低保时索要好处费的违纪问题,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处分。
好处费,就是托人办事时付给的额外费用。一般来说,“好处费”大都是所送者主动奉送,但现实中,个别掌握公权力者并不甘心于“被动”收取好处费,他们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并以此相挟,公开索要好处费。
基层干部与人民群众面对面、朝夕相处,若他们作风不正、行为失范,群众的日子就不好过,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就会大大削弱。一些基层干部肆无忌惮地收受、索要好处费,既违反了党纪,又触犯了国法,是货真价实的受贿索贿行为。可以说,收受、索要好处费看似只是个微腐败,但产生的危害不小,它严重影响了党的形象和党群关系,严重侵害了群众的基本利益,必须坚决彻底地杜绝这种现象。
“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要根治“好处费”问题,就必须让好处费“百无好处”,让企图收受、索要好处费者断了念想。铲除“好处费”滋生的土壤,最重要的还是要将权力的运行处于有效的制约之下。只有设计出有效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构建“不敢贪”、“贪不成”的制度防线,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让大家看到“好处费”只会为自己带来灾难,而不会给自己带来半点儿好处,才能让“好处费”没有用处,从此绝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