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09 星期三

伪造信用卡提现  “合伙人”均获刑

来源:中国网 编辑:颜学辉

中国网1月10日讯(记者 陈秀娟 通讯员 陈霞 林怡佳)近年来,信用卡以其便捷、高效的服务赢得了众多民众的心,成为民众日常支付的重要手段。但一些不法分子却想利用这一便捷方式,牟取不当利益。近日,福清法院审结一起伪造金融票证、信用卡诈骗罪案件。

2015年9月份,无业男子苏某通过QQ交流群结识了同案人“刘总”,二人策划由“刘总”通过在银行ATM机卡槽处设置读卡装置、在键盘盖处设置微型摄像装置的方式获取他人银行卡信息及密码后,伪造他人银行卡,之后由苏某负责将所伪造银行卡内钱款通过银行ATM机或POS机盗刷套现,事后苏某可分得所套现金额10%的赃款。因单张银行卡当日在ATM机上取现有额度限制,为达到及时取现的目的,苏某向林某购买银行卡用于转移所伪造的银行卡内钱款。林某明知苏某向其购买银行卡系用于非法转移伪造的银行卡内钱款,仍以每张人民币200元价格将自己的五张银行卡卖给苏某使用。

随后,苏某纠集了林某、苏某甲及丁某等人,约定由苏某提供伪造的银行卡,苏某甲、林某及丁某等人持卡到ATM机上取现,事后苏某甲、林某可分得各自取现金额5%的赃款。期间,丁某明知苏某等人在使用伪造的银行卡套现,仍依照苏某的安排,数次到酒店附近将苏某甲等人所取钱款收回并统一交给苏某。

2016年3月1日,苏某甲、林某、丁某、苏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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