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局运输司国内航空运输处原处长苏红借职务便利,帮助多家航空公司和个人在航线航班经营许可、节假日加班航班审批等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好处费共计519万余元。鉴于苏红有立功情节且全部退赃,市二中院一审以受贿罪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共计受贿519万余元
一审查明,2000年至2015年,苏红利用担任中国民航局运输司国内运输处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副处长、处长职务上的便利,为四川省恒翔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民航中南管理局财务处原处长刘某等单位和个人在航空运输业务申请、航线航班经营许可、定期航班计划、节假日加班航班审批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现金、汇款等财物共计519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