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航局女处长受贿500万 从住小房子到买3套房法院审理将会上交国库
中国民用航空局运输司国内航空运输处原处长苏红利用职务之便,帮助上海吉祥、春秋等公司和个人申请航线航班经营许可等加快审批,收受航空公司及个人给予的感谢费共计519万余元。
记者独家获悉,苏红因受贿罪一审被二中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百万。此前苏红受审时哭泣认罪。法院认定其有立功情节,且全额退赃,对其从轻处罚。
2005年至2009年 为恒翔航空公司在航线航班经营许可、节假日加班航班审批等方面提供帮助。在此期间,苏红在朝阳水碓子北里其家附近、首都机场2号航站楼到达厅,先后两次收受恒翔航空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吴某给予的人民币共计250万元。
2003年至2010年 为深圳市广通联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在获取航班航线评审结果信息等方面提供帮助。在此期间,苏红在深圳市某酒店、朝阳水碓子其家附近等地,先后收受林某给予的现金及汇款共计人民币174万余元。
2001年至2012年 为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及该公司工作人员张某在航线航班业务审批等方面提供帮助,并在中国民航局她的办公室等地,先后收受张某及四川航空公司工作人员伍某给予的钱款共计人民币31万余元。
2000年至2014年 为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国内及港澳台航空运输业务申请、航线航班经营许可、定期航班计划、节假日加班航班等审批事项上提供帮助,先后在她的办公室等地,收受上述单位3名工作人员给予的钱款共计35万元。
2001年至2013年 为均瑶集团天龙航空服务公司、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航线航班计划申请审批等方面提供帮助,并先后在北京市华侨大厦、她的办公室等地收受上述单位工作人员给予的钱款、加油储值卡共计价值人民币12万元。
2008年 接受时任中国民航中南管理局财务处处长刘某请托,为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航线航班经营许可审批提供帮助,并在北京市华侨大厦收受刘某给予的人民币10万元。
2000年至2009年间 为汕头市旅游(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汕头旅游公司)航线航班经营许可审批等方面提供帮助,并先后在北京市华侨大厦等地收受上述单位工作人员给予的钱款共计人民币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