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演样板戏、拍板“不杀人”、带头亮家底……18岁为官的黄兴国,曾多次因廉政之举被媒体报道,但最终却未能守住曾经的承诺。《中国经营报》记者整理发现,一路沿海从政的黄兴国,曾颇显政绩,亦曾对反腐有深刻认识。
但在2016年9月10日晚,代理天津市委书记近600天的他,被通报接受调查,“兑现”了坊间传言——那些传言至少在一年多前、天津爆炸后,即已大量出现。
“共五万元左右”
“我家有三口人,妻子在省人事厅专家局工作,处级干部;儿子在北京读书,大学二年级;父母年事已高,在象山老家安居。我的住房是任省政府秘书长时办公厅分配的,建筑面积120平方米;我的用车是任副省长时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按规定配的;我家的年收入,妻子2万元左右,我3万元不到,共5万元左右。两年内共出国考察两次,……对外交往中的礼品按规定登记上交。”2001年9月,媒体报道了时任宁波市委书记黄兴国的汇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