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5 星期四

同是归国自首李华波无期王国强8年 量刑为何不同?

来源:新华网 编辑:陈俊琴

 

临近岁末,两个备受关注的外逃贪官案件同日宣判。

1月23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辽宁省凤城市市委原书记王国强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依法判处王国强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0万元,没收受贿所得赃款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非法所得。

同日,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贪污一案,依法判处李华波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继续追缴犯罪所得剩余赃款。

社会危害性相当、犯罪行为类似的两个案子,为何法院作出的裁判结果相差甚大?

数额不是影响刑罚的唯一因素,遣返与劝返有区别

就犯罪客观事实、犯罪行为本身的“罪中情节”而言,这两个案件总体上社会危害性程度相当,都是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李华波实施犯罪时的职务仅为股长,贪污数额却达9400万元,可谓典型的“小官大贪”。王国强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犯罪数额近1500万元,在市委书记岗位上负罪出逃境外,政治影响十分恶劣。两起案件中,犯罪人又都具有自首情节,所适用的罪刑依据也基本相同。

1 2 3 4
闽ICP备11004081号-2 邮箱:200822659@qq.com 广告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