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与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司正式签订福建省农村公路灾毁保险服务协议
中国网1月24日讯(记者 李永贵)1月24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分别与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司、平安保险福建分公司正式签订福建省农村公路灾毁保险服务协议。这是福建在全国率先全面推广农村公路灾毁保险。根据协议,农村公路受灾严重县每年最高可获赔6倍保费,为农村“致富路”多系上一条“保险绳”。
福建农村公路总里程超过9万公里,在2011年率先实现了全省建制村“村村通水泥路”、2015年基本实现了“村村通客车”,极大方便了群众出行,有力促进农村物流、乡村休闲旅游等产业发展。
“福建多台风暴雨,农村公路依山傍水,易受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损毁,需要进一步提升防毁抗灾能力。”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福建省在全国率先全面推广农村公路灾毁保险,以便在灾情发生时迅速获得理赔资金,加快抢通修复,为农村“致富路”多系上一条“保险绳”。
据悉,在协议框架下,县级交通局与县级保险分支机构签订群养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合同,市公路局与市级保险分支机构签订专养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合同,把农村公路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防护工程、安全设施、排水设施、养护管理房屋及建筑物、清除滑坡土石方及残骸费用和特别费用等都纳入保险范围,在暴雨、洪水、暴风、台风、暴雪、冰凌、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下沉等自然灾害发生时造成的损毁,由保险公司给予赔偿。
根据合同双方的总保费额度确定保险的年度累计赔偿限额。保费主要按5档划分,分别是100万元及以下、100万元以上200万元及以下、200万元以上300万元及以下、300万元以上400万元及以下、400万元以上500万元及以下,由省、市、县三级承担,平均省级分担60%以上,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保费省级分担90%。